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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独的春节(2)

时间:2021-08-16 作者:听松 编辑:小故事


  
  我说:“人还是有一点高雅的志趣的,现在性病很多,再说还有艾滋病的风险,别说你请客就是再给我十万八万我也不去趟这一淌浑水,谢谢你的好意,改日我请你喝酒。”老柳很扫兴地离开了,望着他的背影,我生出一些恶心,领导怎么用这样的人当主任?后来仔细一想,也是对的,领导也是人嘛,是人就有七情六欲,只有他驾轻就熟。
  
  不久,一辆警车开到单位大院里,从车上跳下几个如狼似虎的警察,一副冰冷的手铐戴到老柳的手腕上,据说是强奸幼女,估计是一个未满14岁没有完全行为责任能力的小孩被老柳给弄了,按照法律无论嫖客是否给了嫖资,都应该算是强奸幼女罪。老柳当时显得十分狼狈,大家都出来看热闹,领导却一个也没有出来哪怕是问一问缘由,可见关键时候领导是指望不上的,警察还是比较人道给他的头上罩了一个牛皮纸袋塞进警车,呜呜喂喂拉走了。
  
  老柳坐牢以后,他老婆提出离婚,房子归母女俩所有,据说他女儿最近出嫁也没有跟他打招呼,也是的,谁愿意有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父亲呢?说出去名声多难听,再说了,他如今朝不保夕,吃了上顿没下顿,认这样一个父亲不是凭空增加一份负担吗?使他失去了家庭和亲人;老柳在单位时主要是跟领导关系比较密切,与同事来往很少,因此也就没有什么朋友;领导自然会与这种品质败坏的人划清界限,他坐了八年牢出来就真正成了鳏夫,加上那时候坐牢吊销城市户口,单位又把他开除工作籍,出来好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外面流浪,这使我想起民间俗话:不看强盗吃肉,但看强盗受罪。老柳可不是自作自受吗?
  
  共建和谐社会以后,大概是对于这样人给予出路,不至于使他重蹈犯罪的泥坑,才又把他安排回单位打扫清洁卫生区,一个月给几百元生活费,分了一间集体宿舍给他立足。他回来找我给他安排工作那天,我正在写一份通知,他问我:“老李呀,你好像比我还大五六岁吧?怎么眼睛还没有老花?我可是不行了,又老花又有夜盲症,哎——也不知怎么回事?”
  
  我想说,你是从农村出来的,难道没听说过农民的谚语吗?色是一把刀,不伤眼睛就伤腰,你大概是伤眼睛了。想想还是说话不揭人短,打人不打人脸,于是改言道:“你吧,一个人饥一餐饱一顿,食物营养搭配不均衡,可能是维生素缺乏症,有空到街上药店买一瓶21金维他,兴许有些作用。”他唯唯诺诺地答应着然后走出了我的办公室。
  
  我不知道当除夕夜万家鞭炮齐鸣,家家户户一家大小围坐在酒桌前欢欢喜喜过大年时,他将作何感想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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